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规范专家费用发放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20 14:01:17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部

关于规范专家费用发放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总院集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创新水平,打造创新型总院,机械总院集团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各类讲座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机械总院集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各类专家费用的发放,参考社会标准,依据机械总院集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专家费是指集团内各类学术讲座、教学讲座、论坛、学科竞赛讲座、形势(专题)报告及其它类型讲座以及现场指导等聘请院内外专家所支付费用, 费用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第三条 支付院内外专家费的标准(税后)如下:

(一)院外专家

1、知名专家原则上一次(半天以内)最高可支付10000元。

2、高级职称专家原则上一次(半天以内)最高可支付6000元。

3、其他专家原则上一次(半天以内)最高可支付3000元。

4、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专家或者其他特别专家等情况的,可参考培训机构等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院内专家

依据或参照机械总院集团内训师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